(中国江苏网消息) 昨天上午,市长姚建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泰州市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和《泰州市市区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会议还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市区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厉行节约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的实施意见》、《泰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泰州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
会议指出,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要坚持立足泰州实际,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强管理,真正实现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
据调查,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家庭约1.6万户,占市区家庭总户数的11.76%。按照《泰州市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和《泰州市市区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政府将对这些低收入家庭实施分类梯度保障,并争取到2010年底满足其基本住房需求。
其中,对无购房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或实物配租方式保障;对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线以下且购房能力不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方式保障;对有一定购房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方式保障;对市区城市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较小的中等、中低收入家庭及城市拆迁安置户通过兴建限价商品住房方式保障;对新就业人员采用配建或集中建设公共租赁房屋方式保障;对进城务工人员通过兴建进城务工人员公寓方式保障。
会议对《关于加快市区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进行了讨论。会议认为,加快促进市区服务业做大做强意义重大,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全力培大育强服务业地方品牌企业,不断增强市区服务业核心竞争力。会议原则同意《意见》提出的措施,市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从今年起增长到1000万元,并根据市区服务业增加值增幅逐年递增,对市区服务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进行引导和扶持;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加强商业网点规划调控,除国家规定限制的行业外,允许企业自主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剥离内部物流业务组建新的现代物流企业,加快研发机构机制转换,对外提供科技(产品)和服务。
会议一致通过《关于厉行节约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支持灾区全民节约活动,从领导带头,从重要活动带头,压缩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会议、接待、差旅和公务用车、出国团组等支出,建设节约型政府。